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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即時空氣品質監測

環保署即時空氣品質監測

最後更新日期

2024-09-26

中心簡介

依據勞委會82年12月20日公告及教育部規定,將全國大專院校之實驗室、實習工場、實驗工場等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規之適用對象;為落實環境安全衛生政策,提升校園環境品質及建立安全、衛生、環保之校園,本校於 94 學年度設立環安組,隸屬於總務處,101學年度環安組單位裁撤。為配合學校102學年整體組織發展改造計畫,遂於102學年度成立一級單位「環境安全衛生中心」,負責推動校園環境保護與實習室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管理。

業務職掌:
一、規劃、督導及推動本校各單位之環境安全衛生管理業務。
二、規劃、督導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。
三、規劃辦理環境教育、防火及安全衛生教育宣導。
四、督導與辦理實習場所職業災害調查及申報業務。
五、規劃實習場所工作人員及學員生健康檢查,實施健康管理。
六、推動本校綠色採購、節能減碳及校園綠美化相關業務。
七、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及申報業務。
八、執行本校溫室氣體盤查及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清冊。
九、其他環境安全衛生相關管理業務之規劃與執行。
 

組織架構:

組織圖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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